未成年人可以申請銀行卡。正常情況下,16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攜帶身份證到銀行辦理銀行卡;16歲以下且無身份證的,由其法定監護人代理。
未成年人可辦理銀行儲蓄借記卡。有以下兩種情況:
1.16歲以上但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可以單獨去銀行網點,在工作人員的指示下辦理銀行卡,但不能辦理網銀業務。
2.16歲以下的未成年人需要由監護人陪同或由監護人處理,不能單獨處理。在此之前,需要攜帶的材料包括監護人的身份證、申請人的身份證或戶口本、申請人與監護人的親子關係證明。
怎樣辦理銀行卡?
1、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工本費用到辦卡銀行網點;
2、預約在大堂辦理業務並排隊等候辦理業務;
3、排到後告訴櫃員申請銀行卡,然後提交身份證;
4、需填寫銀行卡申請表,填寫完畢後交給工作人員處理;
5、設置銀行卡密碼,並進行確認;
6、密碼設置完成後,銀行卡基本辦理完畢,等待櫃員發卡即可。
法律依據:《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》第二十八條
個人申領銀行卡(儲值卡除外),應當向發卡銀行提供公安部門規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證件,經發卡銀行審查合格後,為其開立記名賬戶; 凡在中國境內金融機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單位,應當憑中國人民銀行核發的開戶許可證申領單位卡; 銀行卡及其賬戶隻限經發卡銀行批準的持卡人本人使用,不得出租和轉借。